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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國社會住宅 建築外觀

空間規劃與租金圖示 空間規劃與租金

房型規劃

福國社會住宅規劃總戶數為365戶(含無障礙戶),房型計有一房型 287 戶(含無障礙 14戶)、二房型 58 戶(含無障礙4戶)及三房型 20 戶(含無障礙2戶)。

房型 一房型 二房型 三房型 總計
坪數 19坪 20坪
(含無障礙)
28坪 29坪 32坪
(含無障礙)
33坪 37坪
(含無障礙)
戶數 226 61 2 2 50 4 20
合計 287戶 58戶 20戶 365戶
表1 福國社會住宅房型配置表
招租戶數

福國社會住宅總戶數為365戶,為配合北市府有24戶不列入招租戶數(6戶提供青銀換居、18戶提供周邊都更中繼安置戶),故本次公告招租戶數為341戶(含青年創新回饋戶)。

福國社會住宅
申請類別/房型 一房型 二房型 三房型 總戶數
原住民族戶 15 2 1 18
低收入戶 27 5 1 33
大同之家安置戶 3 0 1 4
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 73 14 4 91
在地區里戶(含在地就學就業及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就學就業) 49 3 2 54
婚育戶 43 23 7 73
設籍本市市民戶 26 2 1 29
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 15 2 1 18
青年創新回饋戶 16 4 1 21
青銀換居 4 2 0 6
周邊都更中繼安置戶 16 1 1 18
總戶數 287 58 20 365
表2 福國社會住宅身分別房型戶數表
各房型空間規劃

1. 一房型空間示意圖

圖6 福國社會住宅一房型配置表
圖6_福國社會住宅一房型配置表

2. 二房型空間示意圖

圖7 福國社會住宅二房型配置表
圖7_福國社會住宅二房型配置表

3. 三房型空間示意圖

圖8 福國社會住宅三房型配置表
圖8_福國社會住宅三房型配置表
傢俱設備

本社區住宅提供傢俱設備項目如下(實際依各該戶現有設備為準):

  1. 臥室:衣櫃。
  2. 浴室:淋浴設備、馬桶、洗臉臺、鏡子、毛巾桿等。
  3. 廚房:廚具、流理臺、抽油煙機、瓦斯爐(三房型)、IH爐。
  4. 其他:冷氣、曬衣架、熱水器、置物(鞋)櫃、緊急求助系統、門口對講機等。
圖9 福國社會住宅傢俱實景
圖9 福國社會住宅傢俱實景
每月租金(含管理費)

租金連同管理費統一計收,惟租賃期限(每3年)屆滿續租時,將依規定檢討是否調整租金。

租金繳納方式:配合北市府無現金支付政策,本社區租金繳納原則以無現金支付方式辦理,繳納方式說明如下:

  1. 智慧支付:簽約當日填妥智慧支付服務申請書後,將啟動承租人之智慧繳款服務,未來以台北通帳號登入北市府智慧支付平台( https://pay.taipei/v2/), 即可在網路上查詢帳單並選擇電子支付工具繳納租金。
  2. 銀行扣款:請承租人於簽約前至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並於簽約當日填妥轉帳付款授權書2份(所蓋印章須與存款帳戶印章相符),連同存款帳戶影本1份務必於簽約時繳回;將按月於20日自承租人帳戶內直接扣繳。
房型 租金坪數 管理費坪數

租金(含管理費)

(元/月)

一房型
(含無障礙戶)
19坪 22坪 18,118
20坪 23坪 19,037
二房型
(含無障礙戶)
28坪 32坪 26,608
29坪 33坪 27,527
32坪 37坪 30,503
33坪 38坪 31,422
三房型
(含無障礙戶)
37坪 43坪 35,217
表4 福國社會住宅租金表
分級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及金額:社會住宅承租人及家庭成員設籍於本市,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本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 2.5 倍者(115 年度為平均每人每月未達 51,860 元),並依承租人本人是否具有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及依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所得計算所得級距,再由所得級距決定實付租金,級距非屬下表各階者,仍以定價計收租金。前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係指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成員數。

首年依申請人申請日檢附之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家庭成員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計算分級租金補貼額度。

前開家庭成員,指下列人員:

  • 1、申請人及其配偶。
  • 2、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與該直系親屬不同戶籍之配偶。
  • 3、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同一戶號之戶內)有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
  • 4、第1項至第3項人員孕有之胎兒。

有效租期內若有租金調整需求且符合以下事項得申請調整租金:

  • 1. 取得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 2. 家庭年所得變動:以家庭年所得變動為由申請調整者,1年以1次為限。
  • 3. 家庭成員變動:限因出生、死亡、結(離)婚、收(出)養等事由,致家庭成員變動者,始得申請。
  • 4. 戶籍遷入本市: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員原非設籍本市者,遷入後始得申請。
福國社會住宅
房型 租金坪數
(註1)
管理費坪數
(註2)
管理費用
(單位:元)
分級租金(實付租金含管理費)(單位:元)
不補貼
(定價租金)
第三階 第二階 第一階
一房型 19坪 22坪 2,618 18,118 15,118 13,118 9,503
20坪 23坪 2,737 19,037 16,037 14,037 9,985
二房型 28坪 32坪 3,808 26,608 21,608 20,308 13,955
29坪 33坪 3,927 27,527 22,527 21,227 14,436
32坪 37坪 4,403 30,503 25,503 24,203 15,999
33坪 38坪 4,522 31,422 26,422 25,122 16,481
三房型 37坪 43坪 5,117 35,217 30,217 27,217 18,525
  • 備註:
  • 1. 租金坪數為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及小公面積總計。
  • 2. 管理費坪數為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小公面積及大公面積總計。
  • 3. 管理費為119元/坪,並依管理費坪數計收。
表6 福國社會住宅分級租金補貼後實付租金對照表
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續租時承租人育有二名以上十二歲以下之家庭成員,家庭年所得為申請續租當年度本市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以上,其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家庭成員人口數,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且申請續租時同意續租期間以原租金之 1.1 倍租金計收者。
房型 一房型 二房型 三房型
租金坪數 19坪 20坪 28坪 29坪 32坪 33坪 37坪
管理費坪數 22坪 23坪 32坪 33坪 37坪 38坪 43坪
1.1倍租金 19,668 20,667 28,888 29,887 33,113 34,112 38,227
    註:租金單位為元。
表7 福國社會住宅續租時所得超過之1.1倍租金對照表
保證金
  • 簽約時,繳交相當2個月實際負擔租金之保證金;承租人所繳保證金於租期內不因分級租金補貼額調整而辦理差額保證金之補繳(或退款)事宜。續租時,如次一租期實付租金有所異動,承租人需配合本中心辦理差額保證金之補繳(或退款)事宜。
簽約公證費用
  • 1. 原則3年1約,承租人須負擔2分之1公證費用,並於簽約時繳交現金。
  • 2. 若因可歸責於本中心之事由,致未滿3年需重新簽約者,重新簽約之公證費用由本中心全額負擔。
  • 3. 以下情形,公證費用由承租人全額負擔,且本中心得自保證金中逕予扣除:
    • (1) 承租人於簽約後租期開始前或租期未滿1年,提前退租或終止租約。
    • (2) 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未滿3年需重新簽約,重新簽約之公證費用。

但承租人於簽約後租期開始前或租期未滿一年提前退租或終止租約時,公證費用由承租人全額負擔,本中心得自保證金中逕予扣除。

租期規定
  • 1. 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每期租期以3年為原則,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且設籍於社會住宅者,得申請續租,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但家庭成員就讀承租之社會住宅所屬或分發至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學區學校,或依北市府教育局之專案入學政策就讀本市轄內其他公立國民小學,修業期未滿且經本中心同意者,得續租至小學畢業,總租期不得超過12年。
  • 2. 以原住民族戶、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申請承租者,續租時如仍具申請時之特殊情形或身分資格,總租期得延長為12年;如續租時已不具上述特殊情形或身分,但仍符合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者,續租規定比照一般戶處理。
  • 3. 租賃期限屆期未申請續租或續租申請未獲核准者,其租賃關係於租賃期限屆滿時消滅,不得主張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