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規劃與租金圖示 空間規劃與租金

空間規劃

一、社區社福設施
興隆D2區社會住宅於一、二層規劃有托幼、托老及身障服務等社福空間,提供住戶及周邊居民必要的協助。

  1. 臺北市興隆托嬰中心(興隆路4段105巷49號):
    收托滿2個月未滿2足歲之嬰幼兒,並提供嬰幼兒所需之教保(照顧、托育)及衛生保健或其他托育社會福利相關方案之相關服務。
  2. 臺北市興隆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暨社區老人關懷據點(興隆路四段105巷47號1.2樓):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健康促進課程」、「餐飲服務」、「關懷訪視」和「電話問安」服務,該據點並提供「日托服務」,另有日照中心提供失智失能長者週一至週五白天收托服務,延緩失智失能退化、提供社會參與及文康活動。
  3. 台北市興隆會所(木柵路二段138巷33號1樓):
    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作業、文康休閒活動、肢體障礙者之住宿式生活照顧及訓練及家庭支持及社區融合等服務。
  4. 臺北市興隆照顧中心(興隆路4段105巷45號2樓):
    運用與身心障礙者互助而成的工作,可以慢慢發掘身心障礙者更多潛能與能力,找到適合自己的角色與位置。
  5. 文山工坊(興隆路4段105巷45號1樓):
    提供心智障礙者以作業訓練活動為主,文康休閒活動(休閒、體適能、社區適應)為輔。依照個別差異,訂定服務計畫,藉此培養生活自理、基本社會適應及自我倡議之能力。
  6. 臺北市興隆團體家庭(木柵路二段138巷33號3樓):
    提供心智障礙者以訓練生活照顧、提供衛教課程、社區融合、家庭支持性等服務。
圖4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社福設施
圖4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社福設施

二、優質公共空間設施
為提供優質公宅環境,促進住戶健康生活,興隆D2區社會住宅社區12樓有寬廣樂活空橋跑道設施,供社區民眾休閒;3樓及頂樓規劃有社區農園,住戶在社區內即可享受種植蔬果的樂趣。

圖5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社福設施及公共空間分布
圖5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社福設施及公共空間分布
房型

興隆D2區社會住宅房型包含套房型/一房型(272戶)、二房型(198戶)及三房型(40戶),共計提供510戶。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房型 身分別 總計
安康平宅現住戶 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 原住民族戶 設籍本市市民戶(含青年創新回饋戶) 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 青銀換居專案戶
套房/一房型 46 15 16 179 16 0 272
二房 92 8 8 82 8 0 198
三房 15 2 2 17 2 2 40
總計 153 25 26 278 26 2 510
表1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各身份別房型配置表
招租戶數

配合臺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青銀換居計畫2戶,不列入本案招租戶數;另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二房型因候租名冊期限尚未屆至,本次不招租;本次釋出空戶共計11戶,各房型,坪數空戶數如下: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房型 身分別 總計
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 原住民族戶 設籍本市市民戶(含青年創新回饋戶) 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
套房/一房型 2 無空戶 3 無空戶 5
二房 3 無空戶 3 本次不招租 6
三房 無空戶 無空戶 無空戶 無空戶 0
總計 5 0 6 0 11
表2 興隆D2區社會住宅 身分別房型戶數表

註:目前無空戶出缺者,本次先行收件,由抽籤排定資格審查順序及建立等候戶候租名冊,俟有空戶出缺,再另行通知遞補事宜;興隆 D2 區社會住宅計有 195 戶,租期陸續於 113年 12 日 31 日屆滿,如「安康平宅現住戶身分」戶數出缺,將以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候租名冊依序遞補,餘出缺則依各身分別依序通知遞補事宜。

空間示意

1. 套房型(12坪)空間示意圖

圖3-1 套房型(1房+1衛浴)空間示意圖

2. 一房型(16坪)空間示意圖

圖3-2 二房型(1廳+2房+1衛浴)空間示意圖

3. 二房型(21/24/30坪)空間示意圖

圖3-2 三房型(1廳+3房+2衛浴)空間示意圖

4. 三房型(36坪)空間示意圖

圖3-2 三房型(1廳+3房+2衛浴)空間示意圖
租金
  • 租金連同管理費統一計收,惟租賃期限(每3年)屆滿續租時,將依規定檢討是否調整租金。
  • 租金繳納方式:配合北市府無現金支付政策,本社區租金繳納原則以無現金支付方式辦理,繳納方式說明如下:
  • 1. 智慧支付:簽約當日填妥智慧支付服務申請書後,將啟動承租人之智慧繳款服務, 未來以台北通帳號登入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https://pay.taipei/v2/),即可在 網路上查詢帳單並選擇電子支付工具繳納租金。
  • 2. 銀行扣款:請承租人於簽約前至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並於簽約當日填妥轉帳付款授權書2份(所蓋印章須與存款帳戶印章相符),連同存款帳戶影本1份務必於簽約時繳回;將按月於20日自承租人帳戶內直接扣繳。
房型 坪數 租金(含管理維護費)(元/月)
套房/一房型 (套)12坪 8,100
16坪 10,800
二房型 21坪 14,200
24坪 16,300
30坪 20,300
三房型 36坪 24,400
表3 租金表
分級租金補貼
  1. 補貼對象及金額:對象為社會住宅承租戶且家庭年所得為本市4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以下(本年度為141萬元以下),並依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所得計算所得級距,再由所得級距推算實付租金,所得級距非屬下表(表四)各階者,不補貼,仍以定價計收租金。前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係指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成員數。
  2. 申請人首年依申請日檢附之家庭成員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計算分級租金補貼額度;申請人家庭成員持有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能證明已懷孕者,胎兒數列計人口數。
  3. 有效租期內若有租金調整需求且符合以下事項得申請調整租金:
    • (1) 家庭年所得變動:以家庭年所得變動為由申請調整者,1年以1次為限。
    • (2) 家庭成員變動:限因出生、死亡、結(離)婚、收(出)養等事由,致家庭成員變動者,始得申請。
  4. 申請人入住社宅後,如經查獲未設籍於本市,將撤銷分級租金補貼,並追回溢領之補貼金額。
  5. 青年創新回饋戶:依北市府青年局113年9月4日北市青綜字第1133001552號公告113年度臺北市文山區興隆D2區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受理提案計畫徵選規定辦理。
  6. 青銀換居戶:依北市府都市發展局113年8月19日北市都企字第11330604311號公告之「青銀換居計畫」受理申請規定辦理。
級別 分級標準
家庭年所得40%分位點以下 第一階 未達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倍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19,649元以下)。
第二階 未達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5倍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19,650 至 29,474元)。
第三階 未達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2.5倍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29,475元~49,123元)。
不補貼(定價租金) 家庭所得40%~50%分位點
(家庭年總收入141萬元以上~ 164萬元以下)。
或超過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2.5~3.5倍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49,124 元~ 68,772 元)。
表4 所得級距表
興隆D2區社宅 套房/一房型 二房型 三房型
坪數
(含公設)
(套)12坪 16坪 21坪 24坪 30坪 36坪
實付租金 第一階 2,100 4,800 7,200 9,300 13,300 13,400
第二階 3,100 5,800 7,900 10,000 14,000 14,100
第三階 5,100 7,800 9,200 11,300 15,300 19,400
不補貼
(定價租金)
8,100 10,800 14,200 16,300 20,300 24,400
表5 分級租金補貼後實付租金對照表
保證金
  • 簽約時,繳交相當2個月實際負擔租金(含管理費)之保證金。
  • 承租人所繳保證金於租期內不因分級租金補貼額調整而辦理差額保證金之補繳(或退款)事宜。
  • 續租時,如次一租期實付租金有所異動,承租人需配合本中心辦理差額保證金之補繳(或退款)事宜。
簽約公證費用
  1. 原則3年1約,承租人須負擔2分之1公證費用,並於簽約時繳交現金。
  2. 以下情形,公證費用由承租人全額負擔,且本中心得自保證金中逕予扣除:
    • (1) 承租人於簽約後租期開始前或租期未滿1年,提前退租或終止租約。
    • (2) 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未滿3年需重新簽約,重新簽約之公證費用。
租期規定
  • 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每期租期以3年為原則,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且設籍於社會住宅者,得申請續租,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
  • 但家庭成員就讀承租之社會住宅所屬或分發至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學區學校,修業期未滿且經本中心同意者,得續租至小學畢業,總租期不得超過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