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北市青綜字第11430105411號
附件:簡報評選結果1份
主旨:公告114年度臺北市南港區東明社會住宅及文山區興隆社會住宅E區「青年創新回饋計畫」第二階段簡報評選結果。
依據:依據本局114年9月26日北市青綜字第1143008527號公告及徵件簡章、114年11月12日北市青綜字第1143009899號公告及114年11月21日北市青綜字第1143010139號公告續辦。
公告事項:
一、第二階段評選結果:114年11月29日簡報評選結果,採總分法排列取前27戶為正取提案,計有27案/27戶為本次正取提案,2案/2戶依序列為備取提案,6案/6戶為未錄取(評選結果詳附件)。
二、本次徵選預計可選戶數總計29戶(含備取)。
(一)東明徵選19戶:
1、套/一房型:預計可選戶數上限為18戶。
2、二房型:預計可選戶數上限為1戶。
(二)興隆E區徵選10戶:
1、一房型:預計可選戶數上限7戶。
2、二房型:預計可選戶數上限2戶。
3、三房型:預計可選戶數上限1戶。
三、候補機制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申請人(正取提案或經候補之備取提案)若因故放棄承租,將以評選結果依序遞補承租。
(二)申請人不得更換原申請房型,依正取順序及原申請房型分配後,如所餘空房不符申請人原申請房型,可依原申請房型等候入住(不保證入住),或在申請人符合承租資格與房型人口數前提下,申請人可更換房型入住。
(三)申請人更換房型入住且承租滿1年以上,可申請換租原申請房型,惟換屋申請及資格審查等依屆時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次評選結果名單候補有效期限為3年,其候補原則依本局114年9月26日公告之徵件簡章辦理。
四、入選執行須知:
(一)入選提案未來將有輔導團隊引領執行,提案有依現實狀況調整、修改之可能性,或與其他單位、團隊、跨基地青創團隊合作進行,本局將依後續執行計畫內容提供相關資源與經費協助辦理。
(二)入選提案人應配合輔導團隊之安排,參加「培力工作坊」,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五、入住後檢核機制:
(一)年度檢核:凡經入選之提案人皆有義務履行必要執行項目,本局或輔導團隊將於入住後逐年進行年度檢核。倘期間出席率低、聯繫困難、無執行計畫、執行紀錄及年度資料缺交、執行計畫效果不彰,經本局或輔導團隊建議後應主動回應及說明改善,若未改善致該年度檢核未達及格分數60分,本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將於年度檢核後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提案人於公函送達後3個月內騰空房屋交還社宅。
(二)總檢核:每期簽約租住期限最長3年,於屆期前1個月至前6個月間辦理成果驗收檢核,通過總檢核且符合申請資格條件者得續簽下一期3年之租約,續租期間亦有義務履行青創計畫及接受年度檢核,未通過總檢核或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者則不再續約。
(三)上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依租賃契約規定辦理。
六、有關本案後續看屋選屋及入住規定相關事宜,將由本市住都中心公告辦理。
七、洽詢管道:
(一)青創計畫規劃及執行:本局綜合規劃科(02)2351–4078轉1111。
(二)社宅入住簽約及管理:本市住都中心(02)2592–5116轉376。
八、諮詢時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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