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北市青綜字第11330017292號
附件:廣慈3區簡報評選結果1份
主旨:公告113年度臺北市信義區廣慈社會住宅3區「青年創新回饋計畫」第二階段簡報評選結果。
依據:本局113年7月1日北市青綜字第1133000359號公告及徵件簡章、113年8月12日北市青綜字第1133001015號公告及113年8月21日北市青綜字第1133001255號公告續辦。
公告事項:
一、第二階段評選結果:依113年9月7日簡報評選結果,採總分法排列取前20戶為正取提案,計有17案/20戶為本次正取提案(其中一房型8戶、二房型9戶、三房型3戶),12案/12戶依序列為備取提案,6案/7戶為未錄取(評選結果詳附件)。
二、入選執行須知:
(一)入選提案未來將有輔導團隊引領執行,提案有依現實狀況調整、修改之可能性,或與其他單位、團隊、跨基地青創團隊合作進行,本局將依後續執行計畫內容提供相關資源與經費協助辦理。
(二)入選提案人應配合輔導團隊之安排,參加「培力工作坊」,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入住後檢核機制:
(一)年度檢核:凡經入選之提案人皆有義務履行規範必要執行項目,本局或輔導團隊將於入住後逐年進行年度檢核,檢核以現場簡報方式為原則進行。倘期間出席率低、聯繫困難、無執行計畫、執行紀錄及年度資料缺交、執行計畫效果不彰,經本局或輔導團隊建議後應主動回應及說明改善,若未改善致該年度檢核未達及格分數 60分,本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將於年度檢核後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提案人於公函送達後3個月內騰空房屋交還社宅。
(二)總檢核:每期簽約租住期限最長3年,於屆期前1個月至前6個月間辦理成果驗收檢核,通過總檢核且符合申請資格條件者得續簽下一期3年之租約,續租期間亦有義務履行青創計畫及接受年度檢核,未通過總檢核或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者則不再續約。
(三)上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依租賃契約規定辦理。
四、本計畫候補有效期限為3年,其候補原則依本局113年7月1日公告之徵件簡章辦理。
五、有關本案後續看屋選屋及入住規定相關事宜,將由本市住都中心公告辦理。
六、洽詢管道:
(一)青創計畫相關問題:本局綜合規劃科(02)2351–4078轉1111。
(二)社宅入住簽約及管理:本市住都中心(02)2592–5116轉201或202。
七、諮詢時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附件下載- - - - - - - - - - - - - - -
廣慈3區簡報評選結果pdf(220.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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