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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8月
公告113年度非營利私法人承租臺北市青年社會住宅2區受理服務計畫評選申請(僅針對立案社福團體)
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發布

一、申請期限:自113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3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二、租賃標的、期限及費用:

(一)標的座落:臺北市萬華區青年路180號、182號。

(二)基地規模:基地面積約7,271平方公尺,建築規劃設計為1幢2棟,地上19層、地下3層。

(三)房型、坪數、配租戶數:依本計畫獲得評選承租之非營利私法人為1家,招租戶數14戶(以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實際分配規劃為主):

1、一房型:16坪11戶。

2、二房型:24坪3戶。

(四)租期與月租金:依本市青年社會住宅2區分級租金收費標準第1階租金支付,依實際契約內載明起租日為準,以3年為1期,依服務成果與計畫需求提出續約,經主辦機關評估後得再延長3年。

(五)保證金:依本計畫承租者,簽約時須繳交總戶數14戶相當2個月租金之保證金。

 

三、申請內容:

(一)申請資格:依法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私法人,且章程、規程、業務項目與扶助經濟、社會弱勢者或有益於社會住宅經營或弱勢家庭居住服務相關。

(二)申請方式:備妥相關文件於申請時間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局社會工作科(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案件不予受理。

(三)應備資料:

1、申請單位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組織章程。

3、財務證明:最近3年度之預、決算表、資產負債表(平衡表)、收支餘絀表(損益表)。(申請單位設立未滿3年者,得依其設立時間檢具之)

4、服務計畫書:應至少涵蓋以下項目,承租者簡介、空間配置、人員配置、服務管理、財務規劃、公益回饋、過去服務績效等。

(四)評選日期、地點:預訂於113年9月上旬辦理,實際辦理方式、日期、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以「非營利私法人承租臺北市青年社會住宅2區」試辦計畫、契約及簡章為準。

五、諮詢專線:本局社會工作科,電話:(02)27208889分機1633;諮詢時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附件下載---------------------

附件1_非營利私法人承租青年社會住宅2區試辦計畫

附件2_臺北市青年社會住宅2區租賃契約書

附件3_非營利私法人承租臺北市青年社會住宅2區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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