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住宅服務科發稿日期:110年6月9日
聯絡人:陳正廷 科長
聯絡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2
防疫期間採線上及郵寄方式受理,中南及永平社宅聯合申租開跑,歡迎市民朋友踴躍提出申請
臺北市政府推動居住正義不遺餘力,都市發展局繼4月瑞光社宅招租後,再開放南港區中南社宅及士林區永平社宅聯合招租,訂於110年6月9日至6月30日受理民眾申請,請有需求的市民朋友把握機會。
都發局指出,本次提供戶數共計128戶(含中南社宅119戶及永平社宅9戶),歡迎在北市設籍或未設籍但在北市就學、就業且有租住需求者提出申請,中南社宅並保留約計30%戶數供連續設籍南港區滿1年以上或於南港區有就學、就業事實之民眾申租。
都發局進一步表示,為使本次社宅之租金(含管理費)定價負擔合宜,根據房型之不同,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或本市40分位點家庭年收入之30%推算合理負擔租金標準,並依申請人家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提供分級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條件如下(均以申請日當日檢核):(1)年滿20歲。(2)在本市設有戶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者。但以住宅法第4條所訂特殊身分提出申請者須在本市設籍。(3)人口數符合本案社宅各社區房型人口數規定,但申請人申請時其本人或同戶籍配偶持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能證明已懷孕者,胎兒視為1口。(4)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5)家庭收入限制:中南社宅: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即166萬元以下)且總額分配於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6萬1,838元以下;永平社宅:家庭年收入在40%分位點以下(即146萬元以下)且總額分配於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6萬1,838元以下,歡迎符合上述條件之民眾,於申請期間內踴躍提出。
另都發局提醒,因應本府防疫升級,本次招租於申請期間不開放臨櫃收件及現場看屋,本次申請採線上及郵寄等方式受理,有意申請之民眾請於110年6月9日上午9時起至110年6月30日下午5時止郵寄申請書至該局中區辦公室(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以郵戳為憑,案件逾期不受理),或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線上填寫申請書表及上傳相關文件,防疫期間請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請;如欲索取申請書,可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下載或至該局中區辦公室1樓臨時服務櫃檯索取‧此外,為讓民眾更了解本案2處社宅室內格局及環境,都發局於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上建置線上360度環景看屋功能,歡迎多加利用。
相關招租訊息及公告可於都發局網站及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查詢,如有問題可電洽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電話:02-27772186轉2745~2756)諮詢。
附表
本次招租2處社宅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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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 |
中南社宅 (119戶) |
永平社宅 (本次招租9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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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港區舊莊街一段3巷42號 |
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261巷2、2-1、2-2、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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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 |
一房 |
二房 |
三房 |
皆為三房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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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數 |
14-18 |
20-23 |
37-40 |
32 |
33 |
34 |
戶數 |
61 |
39 |
19 |
3 |
6 |
0 |
◎基本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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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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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在本市設有戶籍或未在本市設籍但在本市就學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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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型限1口以上,二房型限2口以上,三房型限3口以上,但申請時本人或配偶已懷孕者(持醫院證明),胎兒可視為1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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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876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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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限制:
(1)中南社宅:家庭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66萬元),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每月6萬1,838元)者。
(2)永平社宅:家庭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4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46萬元),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每月6萬1,838元)者。
◎本次招租2處社宅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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